馭享 GORent

服務條款

服務條款

最後更新:2026-05-14

1. 平台定位

馭享 GORent(下稱「本平台」)由原始碼智慧有限公司(Source-Code-TW)營運,提供車主與借車人之間 P2P 車換車、試駕媒合,以及與持牌租賃業者之資訊匯總服務。本平台僅為資訊媒合與社群工具,不是租賃契約的當事人,亦非汽車運輸業, 也不持有、保管、運送任何車輛。所有租賃契約由雙方自行締結,本平台不介入。

本平台分三種使用模式:

  • 出租(rent)— 持有合法營業執照之租賃業者上架,借車人租用業者車輛,契約與保險由業者負責,本平台僅為媒介。
  • 車換車(swap)— 兩位車主對等交換車輛,無金錢對價、無平台抽佣、無業務性質。
  • 試駕(test drive)— 原廠 / 經銷商合作之試駕體驗,或車主自行開放之免費體驗,車主不得收取對價。

車主應自行確認其車輛使用是否符合公路法、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與保險契約規定。自用車(白底黑字)收費出租可能違反公路法第 77 條,依該條規定可處新台幣 10 萬至 2,500 萬元,並得吊扣牌照及駕照。本平台不為車主之違規行為負擔任何責任。

2. 帳號註冊與身分

  • 註冊需提供有效電子郵件,並完成 OTP 驗證。
  • 每人僅可註冊一個帳號,禁止冒用他人身分。
  • 未滿 20 歲者不得使用借車或出租功能。
  • 「車主驗證」由本平台依車主提供之文件人工審核,獲核之徽章僅供參考,不構成本平台對該車主之擔保。

3. 車主義務

  • 所上架車輛須為您本人合法擁有或經車主明確授權出租。
  • 車輛須具備強制險與第三人責任險,並於使用期間維持有效。
  • 上架資訊(車況、里程、配備、價格、可租日期)須真實、即時更新。
  • 您應對借車人交付一輛安全可用、符合道路法規之車輛。

4. 借車人義務

  • 持有有效的中華民國汽車駕駛執照,且未被吊銷或暫扣。
  • 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與車主特約事項。
  • 不得將承租車輛轉租、轉借、用於營業載客、競速、改裝或違法用途。
  • 用車期間發生事故、違規、罰款由借車人負擔。

5. 預約、押金與付款

本平台不經手款項。租金、押金、賠償等所有金流均由雙方私下完成。 本平台所顯示之金額為車主上架時填入之金額快照(snapshot),僅作為雙方協議之參考。 雙方應於正式交車前自行確認金額、付款方式、押金返還條件。

6. 車況拍照與爭議處理

每筆預約於交車前後均須完成四張車身照片(前 / 後 / 左 / 右)。 本平台保留照片以供雙方比對,但不主動進行爭議仲裁。 爭議發生時雙方應優先協商;若需第三方介入,請循司法或調解管道處理。 本平台可依正式公文要求協助提供必要紀錄。

7. 評價

  • 評價僅限於有完成(completed)狀態之預約雙方之間提交,每筆一則。
  • 禁止虛假、惡意、人身攻擊、洩漏個資之評論。
  • 本平台保留下架違反前項評論之權利。

8. 禁止行為

  • 使用本平台從事任何違反法令之行為。
  • 上架贓車、權狀不清或非自有之車輛。
  • 規避平台流程私下成交(例如:以借車為名實質為買賣車輛)。
  • 大規模自動化爬取、攻擊、干擾本平台運作。

9. 保險與免責聲明

本平台不提供任何保險。所有保險均由車主個別投保,借車人應於借車前向車主確認保單內容、保額、自負額。

台灣自用車車體險條款多明訂「車輛出租、有償載運乘客或貨物」屬不保事項(新安東京海上、富邦產險、明台等條款一致)。事故發生時保險公司可能援引此條款拒賠,車主與借車人之財物損失風險須自行承擔。建議車主與保險公司確認是否加保「許可使用免追償」附加條款。

強制汽車責任保險(強制險)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6 條規定為強制險,僅賠付第三人及車內乘客之體傷、死亡、失能,不賠財損、不賠駕駛人本人

本平台僅為資訊媒合工具,不擔保任何車輛之安全性、適駕性、可用性,亦不對借車過程中發生之任何損害、事故、糾紛、保險拒賠承擔責任。所有租賃風險由雙方自行評估與承擔。

10. 稅務聲明

車主應自負租賃所得申報義務,本平台不代為扣繳。依所得稅法,個人出租車輛之租金收入屬租賃所得,須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。

  • 月銷售額連續達新台幣 8 萬元以上者可能被認定為營業人,須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辦理營業登記並開立統一發票。
  • 單筆給付達新台幣 20,000 元以上者,依全民健康保險法應扣取補充保費 2.11%。
  • 公司或行號付款給個人車主時,應依所得稅法辦理 10% 扣繳並開立扣繳憑單。

本平台將於每年 4 月底前提供車主年度收入彙總表供報稅參考,稅務責任與相關罰則由車主自行承擔

11. 駕照真實性聲明

借車人於使用借車功能時,承諾並聲明:

  • 所提供之駕照真實有效,未被吊扣、吊銷或註銷。
  • 持有適合該車輛車種之合法駕駛資格。
  • 同意本平台向公路總局查驗駕照狀態(含違規紀錄、是否吊扣)。
  • 非中華民國國民須持有國際駕照與母國駕照正本,且來台未滿 1 年;中國駕照不得使用,須換領中華民國駕照。

提供虛假駕照資訊者,本平台得永久終止帳號,並依民法、刑法相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。

12. 帳號終止

您可隨時於「會員 → 危險區」自行刪除帳號。 本平台亦保留因違反本條款或法令而暫停或終止帳號之權利。 終止後,為保障曾與您交易之對方權益,已完成或進行中之預約紀錄、雙方互評將保留,您的姓名顯示為「已刪除用戶」。

13. 條款修改

本平台保留隨時修改本條款之權利,重大變動將透過 email 或站內通知。 您於修改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視為同意修改後之條款。

14. 準據法與管轄

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因本條款所生之爭議,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聯絡:johnson90207@gmail.com · 原始碼智慧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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